2018年春季招生录取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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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发布时间: 2017年12月28日 点击: | ||
一、新生录取年龄: 2+2高级工层次学生必须是2004年3月1日前出生,三年预备技师层次学生必须是2001年3月1日前出生。 二、招生“五不要”原则: 1、身体不健康,有突发性疾病,个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不要。 2、不孝敬父母,不尊敬长辈和老师,不服从学校统一要求的不要。 3、穿着奇装异服、打扮怪异,男生留过长头发等不要。 4、有酗酒、吸烟、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过密、沉迷网络等不良嗜好,且不能自我约束的不要。 5、在身体显著部位有纹身的不要。 三、新生录取流程: 报名→发放预录取通知书→交费→入学考试→正式录取。 备注: 1、新生报名必须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提报信息。 2、根据报到须知完成交费及按时参加入学考试,若未通过所报名专业的考试,则需重新选择未录取满的专业参加考试。 3、学院按计划招生,当提前交费的新生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,该专业招生申报截止报名。 四、新生入学后在入学教育期间,各系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环节的各项测试,测试不合格的学生一律劝退。 五、新生入学考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(或其他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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